2026年2月27日,抖音平台发布专项治理公告,曾拥有160万粉丝的“反诈老陈”主账号因“以所谓‘打假’‘反诈’为名,在缺乏科学分析、缜密研判甚至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反复发布恶意攻击、无端质疑甚至侮辱他人人格或企业声誉的相关信息……刻意煽动网友情绪、营造对立,借此引发各方关注,收割争议流量”,被永久关闭内容加热与商业变现功能,账号目前已搜索不到。
这位昔日身着警服、以“我是反诈主播,你是什么主播”走红网络的民警,如今却因“滥用正义”成为被处罚的对象。从“反诈英雄”到“流量囚徒”,老陈的坠落并非孤例,它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在狂飙突进背后的深层治理困境。
“反诈老陈”账号的被罚,应成为行业反思的起点。近年来,头部主播偷税漏税、虚假宣传频发,平台内容低俗化、侵权现象普遍,消费者维权困难,行业生态亟待规范。
一、直播行业现状
(一)行业生态呈现“三低”特征
当前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8.33亿,但行业整体呈现“低门槛准入、低质量内容、低效监管”特征。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红利,降低主播准入门槛,导致未成年人违规出镜、无资质医疗直播等乱象频发。据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2025年1月2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全年受理处置网民举报线索2.27亿件,同比增长10.4%,涉及低俗表演、虚假营销等12类问题。
(二)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明显短板
平台企业在内容审核、实名认证、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机制漏洞。部分直播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经营资质、固定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审核不严,导致消费者无法确定商家的详细信息;直播平台对主播的直播内容把关不严,打“擦边球”的现象频频发生,直播平台未构建完善的青少年防沉溺机制。这些问题使得直播内容对网络直播用户特别是未成年人用户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典型案例显示,某头部直播平台因未有效落实未成年人模式被行政处罚,其审核系统仅能识别70%的敏感内容。部分MCN机构与主播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收监管,某知名主播偷逃税案涉税金额超亿元暴露出行业财税管理漏洞。
(三)协同治理体系尚未健全
当前监管存在“三多三少”现象:运动式整治多,长效机制少;部门规章多,法律约束少;政府监管多,社会参与少。跨部门协同存在信息壁垒,网信、文旅、市监三部门针对违规线索管辖边界模糊,影响了处理效率;部分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仅采用事后监管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监管力度较弱,事前实质性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直播行业地方性协会组织覆盖率不足,行业自治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
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平台的主动作为,更需要每一个参与者心中那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唯有构建起政府监管、平台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才能让流量回归价值的本质,让“反诈者”不再沦为“违规者”,让直播间真正成为传递正能量的窗口。为此,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二、应对措施
(一)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一是明确平台九项主体责任:准入资质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响应处置、未成年人保护、广告合规审查、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管理、投诉举报处理、信用体系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网信、文旅、市监等部门的管辖范围与执法边界,并加强事前实质性监管,可以参考欧盟《数字服务法》经验,建立“守门人”制度,对月活超千万的平台实施特别监管。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在杭州、深圳、北京等直播纠纷高发城市试点“一站式”解纷平台,开发电子证据区块链存证系统。检察机关针对直播平台未成年人保护漏洞积极提起公益诉讼,推动行业整改。
(二)创新技术监管手段
一是依托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eID),推行“实名+实人+实证”三实认证。研发直播内容智能监测平台,整合ASR语音识别、OCR图文识别、CV视频分析技术,实现违规内容30秒内识别预警,以提升违规内容发现效率。二是建立算法审计制度。要求平台公开推荐算法基本原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算法安全评估。对“打赏排行”“人气榜单”等诱导性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切实减少未成年人充值投诉率及直播打赏纠纷。
(三)强化平台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直播内容四级分类体系:教育类(绿标)、电商类(蓝标)、娱乐类(黄标)、演艺类(红标)。要求平台按类别设置内容标准、审核流程、推荐权重。二是完善内部治理架构,要求主要平台设立总编辑制度,配备内容安全官。建立“事前承诺、事中巡查、事后追溯”全链条机制,增加平台审核人员投入。
(四)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提高公民数字素养
一是在主流直播平台及政务服务平台嵌入“一键举报”功能,设置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售后推诿等分类选项,确保举报流程简化至3步以内。建立全天候随时响应机制,12小时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进展,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化证据链,保障举报人隐私安全。
二是组建由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构成的第三方监督联盟,定期开展“直播行业合规性暗访”,每季度发布行业白皮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提供重大违规线索的公众给予物质奖励,激发全民监督积极性。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靶向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政务APP、社区电子屏等渠道推送直播防骗信息。针对中老年群体,组织社区工作者开展“防坑小课堂”,教授识别刷单评论、虚假销量等技巧;在中小学校本课程中增设“理性消费”模块,培养青少年辨别网络直播营销话术的能力;主流媒体联合头部主播制作公益宣传片,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本文作者
王学勇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国际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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